武漢市第六醫院(江漢大學附屬醫院),創建于1952年,為江漢大學附屬醫院,是一所集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保健等功能于一體的綜合性... [ 詳細 ]
醫務人員違法違規行為公示制度
時間:2012-10-29 18:46來源:求醫網
為進一步加強行業作風建設,依法治院、強化管理,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切實提高醫療質量、確保醫療安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及“醫院管理年”活動要求,制訂本制度。
一、公示內容
醫務人員違法違規行為系指在醫療、預防、保健等醫療執業活動中違反國家衛生法律、法規,特別是違反《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護士管理辦法》、《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等重要法律、法規及醫療操作規范、診療常規的行為,相關責任科室及醫務人員除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外,**進行公示。具體公示內容如下:
㈠未經批準,擅自在注冊的醫療機構外從事診療活動或參加義診(含大型會診、普查)活動的;私自外出會診、手術,或進行其他醫療活動,并造成后果的;
㈡隱匿、偽造、篡改病歷資料、處方或者其他醫療文書的;
㈢不按規定履行傳染病報告義務,造成惡性事件的;未按規定執行消毒、隔離制度,或者對醫療廢物、污水處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造成惡性醫療感染事件的;
㈣發生三級以上醫療事故,負完全責任的;
㈤違反《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及其相關管理規定,濫用抗生素侵害患者權益的;不按照規定使用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放射性藥品的;
㈥對病員有“生、冷、硬、頂、推”現象,服務態度惡劣的;
㈦利用工作之便,收受“紅包”、回扣行為的;開大處方,做不合理檢查,假卵病人名義為自己或他人開藥或做檢查的,給病員造成不必要負擔或造成醫療衛生資源浪費的;非財務部門、非財務人員擅自直接向病員收費的;
㈧無故脫崗,造成不良后果,影響惡劣的;。
㈨發生自然災害、傳染病流行、突發重大傷亡事故以及其他嚴重威脅人民生命健康的緊急情況時,不服從衛生行政部門調遣的或臨危退縮的。
㈩按有關規定應該上報或請示的重大事項,未及時上報、知情不報或故意隱瞞的;如發生醫療事故或者發現傳染病疫情,患者涉嫌傷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規定報告的。
二、公示方法與形式
對醫務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進行公示,其目的是警示和教育相關人員,提高遵紀守法、合法規范行醫的自覺性,是持續改進醫療質量的措施之一。對任何違紀違規行為進行公示,應當事實清楚、處理恰當、手續完備。
公示方法主要為:文件、內網、院內公示欄或在一定范圍內以會議形式通報,重大問題同時將公示內容報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三、公示工作責任部門
醫務人員違法違紀行為公示是院務公開的一項重要內容,由院辦負責組織、督辦,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調查、落實。
二OO九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