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社會福利和醫療康復中心是孝感市以精神、神經疾病、藥物依賴的預防、診療及收養“三無”救濟對象,并為居家養老有困難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 [ 詳細 ]
孝感市貧困精神病人醫療救助辦法
時間:2012-10-24 18:34來源:求醫網
雙擊自動滾屏 發布者:admin 發布時間:2012-8-3 閱讀:168次 【字體:大 中 小】
孝感市民政局
孝感市財政局
孝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文件
孝感市衛生局
孝感市殘疾人聯合會
孝民政發[2012]41號
孝感市貧困精神病人醫療救助辦法
各縣 (市)區民政局、財政局、人社局、衛生局、殘聯,市開發區、臨空經濟區、雙峰山旅游度假區管委會:
為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幫助貧困精神病人家庭緩解醫療負擔和精神壓力,促進家庭和社會的和諧穩定,根據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試點工作的意見》(民發〔2012〕21號文件)精神,結合地方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救助的范圍和對象
1、城市低保對象。2、農村低保對象。3、農村五保對象。4、經鄉鎮(街道)人民政府審核、縣級民政部門認定的其他有特殊困難的低收入家庭。
以上困難群眾的家庭成員患重性精神病,個人無力承擔監護和醫療費用,影響基本生活的,均可申請醫療救助。
二、救助的方式和標準
1、住院治療費救助。對在定點精神病醫院住院治療的費用,在醫院優惠減免的基礎上,由新農合或基本醫療保險按各自規定比例報銷后,個人自付部分在1萬元以內的,由民政等相關部門解決。超過1萬元的部分由患者家庭自行解決。
2、托管治療費救助。對**無望,又存在暴力傾向和安全隱患的重性精神病人,無監護人或監護人無能力監護的,經規定程序認定后,可送定點精神病醫院實行托管治療。每年托管治療費在16000元以內的,由新農合或基本醫療保險在國家規定項目內報銷70%、民政醫療救助20%、個人自付10%(無監護人的,由民政等有關部門負責協調解決)。當地報銷比例高于此標準的,按當地高標準執行。若轉市外治療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托管治療定點醫院為孝感市康復醫院和當地具備托管治療條件的精神病醫院。
3、院外服藥費救助。對在醫院外或家庭中服藥控制治療的精神病人,用藥費由民政、殘聯、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等部門按具體情況和有關規定予以救助。
三、救助的申報、審批程序
1、個人申報。貧困精神病患者家庭成員或其監護人帶申請書、救助證、戶口本、醫院診斷證明書等材料復印件,到所在村(居)委會申請救助。
2、村(居)委會證明蓋章。
3、鄉鎮(街道)民政辦審核蓋章。
4、縣級民政部門(或社會事務管理局)審批認定救助對象和標準,在縣(市)區合管辦或醫保局登記后,向市康復醫院或轄區內定點醫院開具通知書,定點醫院憑此通知書接納患者入院治療或托管治療。
因個人原因沒有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基本醫療保險的,不予救助;不如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不配合簽訂相關托管治療協議的,不予救助。
四、救助的資金來源和支付方式
1、民政醫療救助資金。2、殘疾人保障基金。3、地方財政適當安排的資金。
定點醫院對所墊付的資金,每季度送民政部門認定后,集中報財政部門按季核撥資金。能實行網上審批即時結算的,一律實行網上審批,盡可能地簡化程序,為群眾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
五、加強部門配合
各有關部門要將精神病人救助工作作為關注民生、為民解困的具體實踐,高度重視。民政部門要負責做好精神病人救助對象的審定和救助標準的認定等工作,優先將貧困精神病患者家庭納入低保,并在必要時積極實行臨時救助;財政部門要負責做好救助資金的籌集、調配和及時結算,保證醫療救助資金的快捷高效運轉;衛生部門要積極協調相關醫療機構開展救助服務,并負責做好醫療衛生技術的指導和新農合資金的報銷等工作;人社部門要負責做好參保精神病人基本醫療保險的報銷工作;殘聯要按政策規定做好精神殘疾人醫療救助相關工作;市康復醫院和各地具備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要提供相應的醫療和管理條件;各定點醫院要保障精神病人的合理用藥、診療和服務質量,負責及時與醫療保險部門、新農合管理機構的聯系,做好聯網工作,為群眾提供方便快捷的網上審批服務,并將精神病人醫療救助政策、辦事程序、資金使用等情況向社會公開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定點醫院要按《孝感市貧困群眾醫療救助辦法》的要求,對貧困精神病人住院治療費和托管治療費實行優惠減免。各有關部門都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貧困精神病人醫療救助工作。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